创业担保贷款在扩大就业、促进创业、改善民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7年,全市支持符合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共计213人获得创业担保贷款资金1846万元。切实解决了这部分创业人员的资金紧缺的问题,为他们在创业初期的资金周转提供了很大帮助,同时,通过这部分人员创办的企业或专业合作社等实体,带动了周边富余劳动力就业,全年全市通过创贷帮助的实体带动就业1160人,发挥了创业促进就业的作用。(企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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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市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发1846万元
发布时间:2017-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