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市环保局联合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对重型柴油车排气污染情况和污染控制装置安装运行情况以及油品质量达标情况开展夜查。
本次联合检查行动主要按照我省秋冬季重型柴油车排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有关要求,结合近期我市重污染天气氮氧化物明显升高的实际情况开展的专项行动。
联合检查行动在重型柴油车出现频次较多的科创区九洲大道设立关卡,检查中公安交警负责引导抽测车辆停放在不影响正常通行的道路边,环保部门利用便携式设备对重型柴油车排气污染达标情况进行检测并现场查验车辆污染控制装置安装及运行情况。对检查中发现排放超标的车辆,环保部门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15日内进行维修并凭维修证明到市内任一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复检,公安交警部门按照《大气法》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对检查中发现的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由环保部门根据《大气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责令改正,处五千元的罚款。此次共抽检8辆重型柴油车,均排放达标。其中一辆国五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虽检测达标,但其排放值略高于同类型其他车辆,经询问车主表示,可能为新加油品所导致,针对此情况,质监部门立即调取车主加油凭证,并将对相关加油站启动倒查。
据环保部统计,机动车尾气排放已成为我国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是全国大中型城市大气环境污染的首要来源,其占比约50%左右。柴油车排放污染物包括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柴油车虽然只占机动车总数的16%,但排放的氮氧化物约占汽车排放总量的70%,颗粒物超过95%。而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是造成灰霾、光化学烟雾的元凶。汽车尾气排放的颗粒物更被世界卫生组织认定为高致癌物质,其处于人体呼吸带位置,基本能被人体吸入,容易引发呼吸系统、心血管、癌症等疾病。
(市机动车监控与固体废物管理中心)